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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2024-07-24 0



各乡镇文化站、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予以确认,以便集中有限资源,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项目进行重点保护,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行唐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决定开展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能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能够代表行唐地域特色,体现行唐人民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社会影响力大的项目;
(二)可填补我县省级、市级非遗名录空白的项目,如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社会治理、村规民约类等优秀传统文化的非遗项目;
(三)在我县一定地域世代传承、活态存在,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县内重点工作、重要地理地貌联系紧密的非遗项目;
(四)关注文旅融合需求,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群众广泛受益的项目,以及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项目;
(五)与我县已有省级、市级代表性项目同类化且无特质的,原则上不再扩展新的县级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提出申请。
(二)乡(镇)级文化站和县属单位予以项目推荐,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行唐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县文旅局、县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公示,提出推荐意见和项目名单。
(四)县文旅局审核后将推荐意见和项目名单上报县政府,县政府予以确认正式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简要说明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级文化部门审核意见(格式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要求内容翔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项目申报书、项目简介需报送电子文本(Word格式)一份,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签字)报 A4 纸质版一份;
(三)视频介绍:能简单呈现即可,项目视频介绍一份。
(四)辅助资料:包括代表性照片10张(单独文件打包发送,JP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2840X2560,单张照片容量4M以上,每张照片按照“项目名称+作品名称+内容摘要”备注命名)、图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恕不退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项目保护单位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精炼、准确,项目真实、可靠。
(二)推荐项目保护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专人负责该项目保护工作;
2.有该项目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3.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4.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5.党委、政府部门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保护单位。
(三)各乡镇文化站及有关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对不符合推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合格的以及超时报送的、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参评。
(四)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务必于2024年8月20日前报送至行唐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行唐县文体中心,联系人:贾素欣,联系电话:13831114115,报送电子邮箱:1318715876@qq.com。
申报书(可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索要电子文本)

行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3日 



行唐县文化馆
电话:0311---82661611 13165581279
邮箱:11252726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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